
上级主管单位: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管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号
邮 编:150036
主要参与人: 左志斌(副厅长)主要指使者
康宝平(人事处处长)13030057258
梁乃旭(监察室) 13199531836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二日,在单位办公室,李显武院长和办公室两人于忠、曲兴旺成立“帮教小组”,说是上边的意思要求“转化”,并威胁在三书上签字,如不签字,就开除工作,被李恒川正念抵制。
下午,院长又找到李恒川说些伪善的话,说是他也没有办法,单位对李恒川做出警告处分,并且将处分书,具体内容不清楚,分别送报北戴河区防范办(610)和黑龙江省人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