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13
编号:
E000096500
中文姓名:
徐晓亮
姓名拼音:
Xu Xiaolia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易县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易县开元南大街33号,邮编074200
办公室电话:0312-8875022 8875061 8875057 8875023
张士宏 院长 17731207501 办0312-8211321 8220666
赵亮 副院长 17731207502 办0312-8875022
梁正青 副院长 17731207503
李宗成 副院长 17731207366
耿志芳 纪检书记 17731207506
何秀峰 政治处主任 17731207509
刘启 党组成员 17731207508
尚文鑫 办公室主任 17731207507

易县法院刑事一庭
庭长:杜启国 17731207537
副庭长:徐宏杰 17731207539
副庭长:马清富 17731207538
副庭长:张建宾 17731207551
副庭长:赵建平 17731207550
副庭长:何晓娟 17731207553 13833499322(主管此案)
法院办公室电话0312-8211321、8875022、8875061、8875057、8875023
易县法院刑事二庭
邱四清 刑二庭庭长 17731207552
赵春宇 刑二副庭长 17731207556
梁爱东 刑二审判员 17731207557

近照:
家庭住址:
许晓亮 17731207560、151889770088
迫害事实:
易县法院审判长。

保定市易县法轮功学员李世平、苑红霞被非法关押已十个月,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上午十点四十分至下午三点半,在易县法院刑二庭被非法庭审近五个小时。李世平的辩护律师黎雄兵、苑红霞的辩护律师李静林在庭上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受害人李世平和苑红霞也为自己做了辩护,要求无罪释放。审判长徐晓亮,公诉人王国平。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律师黎雄兵向易县法院法官许晓亮递交了补充辩护意见书,要求易县法院应立即依法对李世平、苑红霞做出无罪判决,建议检察院主动撤诉然后作出不起诉决定,处理过程中,为减少对李世平、苑红霞超期羁押导致的人身损害,立即依法变更强制措施,易县法院许晓亮一直未给律师答复。

二零一七年五月八日易县法院法官许晓亮践踏国家法律法规,知法犯法,歪曲事实,滥用职权,不公开开庭,诬判苑红霞一年零十个月、李世平两年。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5/27/河北易县法院诬判两名法轮功学员-348772.html
河北易县李世平、苑红霞当庭要求无罪释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1/25/河北易县李世平、苑红霞当庭要求无罪释放-338137.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