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1日,依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的赵国义,苏国辉,第三派出所的薛可、李军、吴洪波等十多人到大法弟子李艳芳家,强行绑架、抄家、抢走价值三千五百元的电脑、u盘2个(120元)、订书器(27元)、大法书籍2本、师父法像、光盘等,还曾要撬开前边邻居家的仓库进行搜查。在第三派出所,他们非法审问李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