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196
编号:
E000096636
中文姓名:
杨承芙
姓名拼音:
Yang Chengfu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西湖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9号 邮编:310012
叶青(女)党组书记、院长(2021年12月刚刚提拔为杭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陈敏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倪惠岗 副院长
潘波 副院长
吴畏 纪检组长
高瑛 副院长
陈瑜 政治部主任
陈雪梅 执行局局长
杨志敏 上泗法庭庭长
朱光明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黄倩 审判员
何亦波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郑颖 刑事审判庭庭长
时恩霞 民事审判三庭庭长
吴俊洁 行政审判庭庭长
法官:朱冠琳 书记员 周燕芳 电话:057188497959 057188497992
大厅值班电话:057188497848
传真电话:057188497992 (院办)
咨询热线:12368
信访电话:057188497901
监督电话:057188497897(西湖区法院监察室)
刑庭其他办公电话:057188497959、057188497960、057188497870、057188497957、057188497958
审判管理办公室:057188497923、057188497842、057188497930、057188497924
法院办公室:057188497866、057188497967、057188497850、057188497898、057188497931
近照:
家庭住址:
杭州市西湖区法院
审判长:杨承芙 88497959、88497960、88497870、88497957、88497958
杭州市政法委(市平安办)领导
迫害事实:
杭州市西湖区法院审判长。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一日,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孙丽萍被构陷案。这是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以来孙丽萍女士第三次被非法庭审。

十二月一日上午十点开庭时,孙丽萍的多位家属到场,其余办案人员无一在场。在审判长告知今天法庭会被全程录音录像之后,法庭匆匆开庭。

孙丽萍自六月十七日起被多次跟踪,公诉人说孙丽萍邮寄信件及发放资料,在举报资料中检验出她的指纹和身份。孙丽萍回复说公安及检察院根本没有出示过所谓的“证据”。

律师指出,所有的这些所谓“证据”都是在行政起诉阶段出示的,刑事立案必须重新取证,且本案的卷宗中根本没有所谓“刑事立案书”。为何会以刑事庭开庭?以刑事案件来审理呢?

正当律师为孙丽萍做无罪辩护,指出法轮功信仰是公民的合法权利时,审判长杨承芙却突然失去理智,开始高声叫嚷,不许律师为孙丽萍合法辩护,声称这是所谓的“政治”,并且以刚刚颁布的所谓律师条例来威胁律师,并强行剥夺律师在法庭上讲话的权利。就这样走过场,不允许律师为正义和善良发声。当天庭审没有结果,以“证据不足,择日再审”草草休庭。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二次开庭,公诉人简单的提出了后面非法补充的所谓“证据”,但是没有当庭出示证据。在孙丽萍合法为自己做辩护时,杨承芙野蛮地直接打断她的合法自我辩护,还说上次庭审上说过的话不用再说,不许孙丽萍提出任何质证,以国家定性为借口,不许孙丽萍说话。只准孙丽萍说“认可”,“不认可”,“是”,“否”。

直接取消了最后的自我陈述环节,不准孙丽萍说一句话就宣布了休庭。

不讲法律,所谓“审判长” 杨承芙把庭审当作儿戏,导演了这场丑剧。岂不知这样做不仅害了别人,也害了她自己。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杭州市西湖区法院蛮横剥夺受害妇女辩护权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1//杭州市西湖区法院蛮横剥夺受害妇女辩护权-340141.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2/14/2016年杭州市610迫害法轮功综述-33892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