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八点多点,延庆法院负责构陷胡小鹿的案件的审判长李双和另一名人员上午直接到她家进行宣判,称对她判二年徒刑,胡小鹿不承认此判决,要求他们把此判决书拿走,并跟他们讲真相。他们二人不听胡小鹿说啥,放下判决书,问她是否上诉,胡小鹿当场表示上诉,不等胡小鹿再说什么,他们匆匆就离开了。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大法弟子左会英在延庆区法院被非法庭审,左会英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因为邮寄法轮功真相被非法抓捕,后因为身体原因被以取保候审名义放回家,期间几次有检察院法院人员不断骚扰。这次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以她邮寄了108封信为名义想让法院判刑,律师刘连贺从法律和事实为基础上做了充分的无罪辩护。主审法官:李双,公诉人:刘雪岩。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延庆区法院告知了陈仲莲:在十二月八日,她已被构陷到延庆区法院。延庆区法院的李双负责这事。
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上午十点半,延庆法院对王金兰和刘学萍开庭,律师针对公诉人的起诉做了无罪辩护。当时王金兰坐着轮椅出庭,因为康庄派出所警察王磊、李浩然在绑架王金兰的当天晚上,把她长时间绑在铁椅子上造成王金兰的腿不良于行,律师为此提醒法庭重视造成王金兰双腿不能行走的原因,要秉公执法对造成王金兰身体病残的责任人依法究责。年后一上班,王金兰委任律师就接到了延庆法院的通知,说王金兰的案子因证据不足退回延庆检察院。
三月二十日,延庆检察院结束”补充侦查”,把构陷案卷送交法院;次日,法官李双到昌平看守所会见王金兰,告诉她法院要再次开庭。律师自法院确认公诉人仅添加一份违法的“证据说明”。
五月份,北京延庆法院对陈仲莲、王金兰、刘学萍三位老太太二次所谓“补充”开庭,律师再次对公诉人提交的所谓“补充证据”给予依法辩护,指出补充的内容是无效的,不能作为证据。延庆法院法官李双、公诉人刘雪妍,根本不尊重事实,错用法律,仍然延续这么多年对大法弟子的迫害方式:先定罪,而开庭只不过是掩人耳目的走形式。实质在明目张胆践踏法律维持中共的迫害,诬判法轮功学员陈仲莲三年半、王金兰两年半、刘学萍一年。延庆法轮功学员陈仲莲、王金兰及刘学萍被构陷案主审:李双。
北京延庆法院,在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上午,对法轮功学员邹雄枉法开庭迫害。法官李双,公诉人刘雪妍,历时约两小时。20人旁听,其中家属5人,其余都是法院安排的人员。
过程中,抓住邹雄曾经被迫害过,以及它们从邹雄家里所抢劫的物品材料作为证据,反复强调、发问,还拿出许多照片核对。
律师做了无罪辩护。律师多次强调并打断公诉人质证邹雄的问题,并提出公诉人所问的问题与本案无关。邹雄提出反问:我给谁造成了伤害,伤害成什么样了。法官不让邹雄反问,说“只叙述问题”。公诉人刘雪研对邹雄质证的问题态度傲慢、不予理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