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尔滨香坊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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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香坊区法院秘密对崔凤兰开庭,却没有按照法律规定通知崔凤兰的家人。在法庭上崔凤兰询问法官马实诺为什么不通知亲属旁听,马实诺回复“上级不允许”。由于消息封锁,崔凤兰未能及时聘请到律师,之前家属聘请的律师为崔凤兰做了减轻罪责的有罪辩护。
崔凤兰坚持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同时她在庭上举报香坊区公安国保警察贪污、盗窃自己十三万元左右的现金及存折,要求法庭予以调查,但法院、检察院人员对此置若罔闻,欲草草结案,而国保警察因此又骚扰崔凤兰的亲友。
按照法律规定,崔凤兰反映的情况需要重新开庭质证,但主审法官面对如此恶劣的犯罪事实,却无明确答复。
法官马实诺还故意没有将公安审讯过程的视听录像当庭播放,因为公安的审讯录像记载的不是崔凤兰的犯罪证据,而是公安侦查人员如何运用不法手段、诬陷好人、制造伪证的事实。
因一审判决书未送达给崔凤兰,一审程序尙未结束,崔凤兰又另行聘请了律师,为自己维权。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五日律师和崔凤兰会见,了解到她的个人财产被执法人员私吞。于是律师向香坊区法院主审法官马实诺和香坊区检察院公诉人谷丽新就此事交涉,要求重新开庭质证。
十二月六日,律师分别向香坊区检察院和香坊区法院投寄了保护崔凤兰刑事辩护权的法律意见书。马实诺和谷丽新都已签收。
十二月十四日下午,律师再次来哈,直接去法院了解情况,法官马实诺说案件已审完,要想重审,需要找检察院。
律师来到检察院说明情况后,经过一番交涉,谷丽新说她本人同意重审质证,但要向上级请示。
十二月十五日,律师再次见到法官马实诺和公诉人谷丽新。马说,不能重新开庭,理由是审判委员会已通过判决。谷也说法院已审完,不能再重新开庭。谷丽新还说崔凤兰本人当庭放弃对讯问笔录同步录像的质证,所以不能对此录像再次提出质证申请。
十二月十八日,律师补充了新证据,再次以EMS快递向谷丽新和马实诺邮寄了《依法保护被告人刑事辩护权的法律意见书》,却都被谷和马拒收。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日,崔凤兰的辩护律师以EMS向香坊区法院法官马实诺邮寄上诉材料,但马实诺恶意渎职,拒绝签收。一月六日下午,在上诉期的最后一天,律师亲赴哈尔滨,将材料亲手递交到马实诺手中,让马实诺无法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