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高新区检察院 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955号松江大厦 邮编:130000办案检察官 郭学军:0431-81707995
吉林省长春市法轮功学员王永青上周遭到长春市高新区法院秘密非法开庭宣判。仅仅几分钟,庭审就草草收场,王永青被诬判五年,处罚金四万元。判决书(2016吉0193刑初90)签发日期是2016年12月10日,判决书送达日期是2016年12月16日。
高新区法院审判长:胡亮、董强陪审员:李延华 ,书记员:谭天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