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51
编号:
E000096793
中文姓名:
林旭强
姓名拼音:
Lin Xuqia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揭阳市中级法院:
电话:0663-8212425、8212435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广东省揭阳市中级法院法官。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广东揭东法轮功学员杨壮楷、徐瑞萍的家属接到辩护律师的通知,杨壮楷被揭东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徐瑞萍被非法判刑十年。两家家属都提出上诉。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一日,揭阳市中级法院不顾事实,继续以莫须有的罪名《刑法》第三百条诬判杨壮楷,在不从新开庭审理的情况下维持一审原判五年。揭阳市中级法院审判长林旭强、代理审判员林伟涛、许伟娜、书记员谢昭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广东揭东法轮功学员杨壮楷被非法维持原判5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2/24/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39336.html#16122323539-14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