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法轮功学员贺淑芳被大庆市萨尔图区法院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非法开庭,法院非法判贺淑芳刑期一年,处罚金五千元。
贺淑芳被非法开庭时萨区法院审判长是周力影,审判员王丹平,陪审员胡海洋,书记员蔡洪江,萨区检察院检察员张大军、代理检察员王延波支持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