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12月30日上午9时50分许,沈阳市大东区文官派出所警察开着警车到辽沈集团有限公司411车间:由片警吴杰找到正在该车间岗位上工作的法轮功学员王殿俊,让其跟他们上车去派出所,王殿俊问:「去干甚么?我正在工作、不能脱岗。」吴说:「我已跟你们领导说了、一会就让你回来。」王殿俊说:「有咋事就在这儿说吧,你们干对大法不利的事、我不去。」吴说:「去按个手印,就让你回来,在这做不了,得在计算机上做。」
吴杰把大法弟子王殿俊带到文官派出所,先让王殿俊按手印(不是往一般纸上按,是在像手机式的板面上按,而且是双手十个手指分别滚动的全都按上)后。又扎王殿俊的手指抽血。后,又对王殿俊拍照(一张正身像、一张左侧身像、一张右侧身像)三张照片。把该大法弟子这三项信息一并存入计算机中「备案」。听说是给大法弟子建档用。(是否是「活人供体库」用,现在还不详)。 当王殿俊走出来时,又被吴杰叫回去,说:「计算机上的手印全没有了,还得重按一次。就这样,又回去按了一次,才让王殿俊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