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62
编号:
E000096900
中文姓名:
王天娇
姓名拼音:
Wang Tianjiao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顺义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 顺义区法院 邮编101300
负责孙福义案件的法官为刑事审判庭 :白玉龙法官(负责多起法轮功案件)
院长:李旭辉
副院长:单晓云、胡国东、郭立军、贾秋生、
审判委员会委员:陈淑莉、付全立
刑庭审判员:刘伟果、李鹏
电话:010-69444921、01069434111
办公室:010--69444921
法院纪检办公室:010—69421394
刑事审判庭:010--69444395
审判监督庭010--81498535
执行庭:010--69423087 010--69443987
告诉庭010—69421194
法警大队:010-69428090
门卫:010-69421004
李遂人民法庭 69434430
后沙峪人民法庭 010-80494958
牛栏山人民法庭010-69411365
杨镇人民法庭010-61451262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北京市顺义区法院书记员。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北京市怀柔区法轮功学员孙福义被顺义区法院一审诬判三年,并被非法处以三千元罚金,判决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主审法官为顺义区法院的白玉龙,书记员是王天娇,陪审员张大青和许香菊,检察官为顺义区检察院的王鹏磊。

诬告举报人为张秀珍和王治富夫妻,证人王建华、马玉健、周殿富、郑世润。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6/二零一七年一月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40486.html#171522475-7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