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96948
中文姓名:
李柏莹
姓名拼音:
Li [Bai;Bo]yi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中山区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中山区大众街11号
邮编:116001
电话:82741400
党组书记兼检察长:姜洪星
副检察长:潘红岩、刘惠畅、王枢、江志良、周玮、方嘉伟
政治处主任:赵军
政治处:段洪峰、张锐、陈放
纪检组长:邵亚南
纪检组:陈勤 电话:39866404
反贪污贿赂局局长:马军圆
反渎职侵犯局局长:董任崎
起诉科:蔡世维,周立香 电话:39866308、39866335、39866345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中山区检察院检察员。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大连市中山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马雪青。据悉,大连法轮功学员马雪青被中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一万元。对马雪青非法提起公诉的为:中山区检察院检察员于富昆、李柏莹。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省大连法轮功学员马雪青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1/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40163.html#161231233352-14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