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二日十时半至十四时,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法院在即墨普东看守所先后非法庭审了法轮功学员薛玉英、侯成香。
庭审中,两案公诉人肖克娟、张红艳向法庭宣读证人证言,出示扣押物品清单,辩护律师要求证人依法应当到庭接受质证,扣押的物品应当当庭出示原件,查验其内容是否违法,审判长黄惠芳、审判员栾冲、刘鹏却置之不理。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九日上午十点,黄岛区法院在黄岛西海岸新区法律综合执法局二楼大厅,对法轮功学员徐世梅进行了非法开庭。徐世梅的辩护律师当庭为其辩护。庭审进行了一个多小时,主审法官黄慧芳宣布休庭。公诉人是黄岛检察院孙春芳,当庭没有结果。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上午十一点十三分,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法院在一楼审判厅对黄岛区法轮功学员朱国英、王爱戈进行非法庭审。审判长是黄慧芳。还有陪审员张婷、张勇,法官助理郑路川,书记员高颖。
黄岛区法院非法判处王爱戈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法院欲在二零二二年八月十日上午对青岛胶州市法轮功学员宋纪花非法庭审。黄惠芳为主审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