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2日10时半至14时,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法院在即墨普东看守所先后非法庭审了法轮功学员薛玉英、侯成香。
庭审中,两案公诉人肖克娟、张红艳向法庭宣读证人证言,出示扣押物品清单,辩护律师要求证人依法应当到庭接受质证,扣押的物品应当当庭出示原件,查验其内容是否违法,审判长黄惠芳、审判员栾冲、刘鹏却置之不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