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88
编号:
E000097007
中文姓名:
冯利
姓名拼音:
Feng Li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一汽产业开发区公安分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吉林省长春市一汽产业开发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二零一五年,汽车厂公安处杨国恩和冯力与另两名警察到法轮功学员李桂兰家抄家,抄走书签、几本小册子等,把李桂兰绑架到公安处审讯。后来将李桂兰到带去医院体检,血压高达190,警察把她直接送往苇子沟拘留所要非法拘留五天,因为身体检查不合格拘留所拒收,警察将人带回公安处,晚上十一点由家属接回家。

二零一六年七月,一汽国保大队冯利等人到法轮功学员李秀英家里,把她带到一汽产业开发区公安分局,要求她写出如何诉江的材料,李秀英拒绝,冯利就自己写并要她签字,李秀英不签,就将李秀英送入苇子沟拘留所非法拘留五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8/长春五位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经历-340552.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