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旭姝女士2016年5月7日傍晚六点在七台河市山湖路41号门前,突遭四名匪徒绑架。强行给录像,手机、钥匙等物,被非法抢走之后得知是七台河市公安局派出的警察(李建军、杨景波、范大龙三人)。这些人一没着装;二没有出示证件;三没有佩戴执法记录仪,更没有出示任何书面法律文书,就强行将吴旭姝双手铐到后背,拎起来摔打到地上,致使吴旭姝身上多处受伤,左小腿上的伤至今未愈。后来另一伙人(刘喆,陈智勇、李建军、杨景波等人)把吴旭姝拉到桃西派出所,换车时又将她摔在地上,腿被摔伤,在桃西派出所,从5月7日傍晚六点到5月9日晚九点送到看守所,他们对吴旭姝非法监禁51个小时,两天两夜不让睡觉和休息,一直关在铁椅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