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安庆法轮功学员彭志江,在安庆太湖县讲真相时,遭太湖国保和安庆市国保联合绑架(当时迫害他的太湖县国保大队长汪敏学现已遭恶报,被判刑)。随后彭志江被一审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彭志江不服冤判上诉到安庆市中级法院后,刑事审判庭的法官们没有人办理该案,而当时身为研究室副主任的黄锋,并不在刑事法庭任职,其职责与刑事案件的办理也没有关联,但他却愿意成为彭志江上诉案的主审法官。
彭志江的材料现已从太湖法院移交到安庆中级法院,中级法院负责此案的叫黄锋。
黄锋面对无罪的冤案不依法开庭审理,只采取书面审理,并继续迫害法轮功学员,维持一审的枉判。二零一八年,黄锋被安排到望江县法院担任邪党委书记及院长一职,二零一九年二月被正式任命。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九日,望江县大法弟子董金萍、虞枝在居民小区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望江县国保警察绑架迫害,一直被非法关押于安庆市看守所。望江县检察院不听大法弟子的良言相劝,继续跟随迫害,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九日非法起诉到望江县法院。
二零一九年一月十四日望江县法院非法对法轮功学员董金萍、虞枝开庭。在庭审中,一个正义律师竭力维护大法的辩护被躲在背后听庭的黄锋等人所不容,多次打断干涉,甚至图谋对律师行不轨。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七日,望江县法院通过与安庆市看守所视频连线,非法判处董金萍、虞枝二年六个月及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