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零年三月初,窦文强被从原江浦县看守所绑架到原江浦县公安局的橄榄宾馆,说是办所谓的「法制学习班」,实质是逼迫他们几个去北京的法轮功修炼者放弃个人信仰,写所谓的「保证」。主要责任人是当时的江浦县公安局政委毕某、政保科长平元武、刑警大队长路某,及多名看守警察。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他被南京「六一零」、浦口区「六一零」、浦口公安局平元武及多名警察绑架到浦口看守所,他们拿着一张空白的拘留证滥用刑法三百条实施犯罪,他的笔记本计算机、平板计算机、手机、U盘、移动硬盘、打印机、刻录机、真相光盘等许多个人财物被洗劫一空,至今未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