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73
编号:
E000097169
中文姓名:
李冬鹤
姓名拼音:
Li Donghe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长春中级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长春市中级法院 地址:长春市超达大街3999号 邮编;130000
办案人:李冬鹤 0431-88558645 13634311230
迫害事实:
长春市法轮功学员王永青,2016年12月,遭到长春市高新区法院秘密非法开庭宣判,被诬判五年。王永青律师向长春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2017年1月24日,律师到长春市中级法院准备递交律师手续,律师与负责王永青案子的李冬鹤法官通了电话。得知律师是来自天津的,李冬鹤声称,“我们有规定,不接待外地律师。”律师问是什么规定,李冬鹤辩称“这个不能跟你说,你能理解就理解,不能理解我也没办法。”

2016年12月长春市法轮功学员张文福,被长春市宽城区法院非法冤判了三年,现在正上诉到长春市中级法院。长春中院人员以所谓“上级命令”不让张文福委托的辩护律师阅卷和辩护等诸多合法权益。

所谓“上级命令”其实就是践踏国家法律的“内部规定”。张文福的女儿身孕七个月,在不得以的情况下,只能申请家属作为他的委托辩护人,在克制身孕不适症状的状态下,强忍着呕吐症状,将张文福修炼法轮功无罪的辩护词交到了中级法院责任法官李东鹤的手里,希望公正的处理此事,及考虑家里的实际情况,但至今没有结果。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父亲被冤判三年 长春孕妇要求辩护受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4/14/父亲被冤判三年-长春孕妇要求辩护受阻-345605.html
吉林省长春市王永青被构陷案子已到长春市中级法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25/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41622.html#171250314-19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