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盘锦市双台子区法院非法庭审王雪飞,两位律师为他做无罪辩护。律师逐条驳回检方的指控。当场指出公诉人和国保许多违法行为。律师质问公诉人:“检察院当初因证据不足,两次返回王雪飞的案卷到国保补充侦查,可在每一次都没有新证据补充上的情况下,你还建议法院重判他,咱们都身为法律界人士,你竟干出这么荒唐的事来?!”公诉人无言以对。
在明知法轮功学员被冤枉的情况下,主审法官盖世贤仍然昧着良心听从政法委、610的指使,在二零一六年二月一日,对王雪飞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七年六月八日下午,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丁艳清进行非法庭审,庭上北京律师为丁艳清做了无罪辩护,指出办案机关非法伪造证据,信仰法轮功合法。丁艳清阐明自己没有犯罪,没有破坏任何一部法律实施,要求无罪释放。并揭露自己在被绑架过程中所受的伤害,以及自己在看守所受迫害的状况。法官盖世贤以庭审时间为由,打断家属为丁艳清发表的的辩护,结束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