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一日宋桂香、李雪母女身体极为虚弱,根本不适合被庭审。非法庭审那天,她们以律师会见的名义被骗出了监室。之后,胶州法院再以不配合安检名义非法阻拦律师进入法庭为宋桂香、李雪辩护,当律师据理力争时,多名警察出手对律师动粗。
下午两点左右,法官非法开庭,一个领导模样的人与警察耳语了几句后,一名律师不用安检被允许进入了法庭,但不到一分钟,不知什么原因,该律师被两名法警掐着脖子、拧着双臂连拖带拉地拽出了法庭,法庭外又是一番混乱。
法庭上,法官付增光以诱骗的方式引导宋桂香自辩,以此谎称宋桂香自己放弃了律师辩护,一言未发的李雪也被称她默许放弃了律师辩护。就这样,草草走了个过场,就结束了非法庭审。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逄爱玉被胶州市检察院张纪娜诬陷,将案件移送至胶州市法院,日前,被胶州市法院法官付增光冤判三年。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下旬,山东省胶州市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尤继芬、杜善英非法判刑。法官陈敏对尤继芬诬判一年,非法罚款6000元。法官付增光对杜善英诬判六个月,非法罚款3000元。
法轮功学员石玉红、张玉珍于二零一七年五月二日晚在挂大法真相横幅时被胶西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一七年底被胶州市检察院构陷到胶州市法院。两人目前(二零一八年五月)被非法拘禁在青岛普东看守所。
山东省胶州市胶西镇花园村法轮功学员石玉红、小行村法轮功学员张玉珍日前(二零一八年五月)遭胶州市法院诬判,石玉红被非法判刑一年三个月,罚金15000元;张玉珍被非法判刑两年,罚金20000元。
主审法官:付增光,刑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