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玉华被冤判三年半于二零一六年被非法关押在甘肃女子监狱。甘肃女子监狱包夹卢海燕,为了让岳玉华违背自己的良心,说无中生有的话,颠倒黑白。预谋强扣罪名,打骂、罚蹲、恐吓、威逼。因岳玉华写的揭批书达不到要求,卢海燕将岳玉华的脚踢瘸,脸打青,岳玉华走路时还不让她瘸,要让她正常走,让岳玉华一次次蹲下站起,目的是证明她的脚好着,走路就不瘸,以被子打不好为由,将岳玉华的被子、褥子、饭盒等扔在地上,还要踏上几脚,天天辱骂。
二零一五年二月四日,郝国芳被送入兰州女子监狱。
有一次,包夹人卢海燕揪着郝国芳的头发,往床架子上撞,郝国芳的头发都被揪下了很多。
因郝国芳不配合写所谓的“四书”,包夹人卢海燕便对郝国芳进行体罚,罚站、罚蹲、辱骂,并往脸上吐口水,用拳头打脸,致使郝国芳的脸变青。为了遮盖其罪恶,卢海燕强迫郝国芳每天用毛巾敷脸。
卢海燕还常常强迫郝国芳吃她的剩菜剩饭,给她端尿,及时清理她造的垃圾。
包夹人卢海燕用恶毒的言语辱骂郝国芳,有一次辱骂程度超过郝国芳所能承受的极限,加之长期的折磨,她便产生撞墙自杀的念头,但想到此举会给法轮大法带来负面影响,就强忍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