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四日,蒋光乾在给人发资料讲真相时被黄忠小区派出所警察喻安源、莫冰绑架,搜身、抄家、审讯、照像、劫持到成都第一看守所关押,后金牛区检察院与金牛区分局公安相互勾结,共同编造假证据、罗列罪名、补充虚假材料构陷好人,在金牛区「六一零」的指挥控制下,由金牛区法院枉判他有期徒刑三年。办案警察喻安源、莫冰、梁小兵;诉讼人:秦宗龙;审判长:王燎等是执法犯法,有意编造假证,枉判陷害好人,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