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八日王彦芝被德州市经济开发区法院非法庭审,冤判王彦芝四年。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王彦芝的二审辩护律师程海会见当事人,王彦芝身体状况很差,她强烈要求开庭重新审理。
目前王彦芝案件卷宗已到德州市检察院及德州市法院,王彦芝上诉案合议庭人员:审判长李朝辉 0534-2383862,代理审判员王燕,代理审判员许万彪 0534-2383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