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八日下午,大安市公安局原国保队长随艳龙、牟子敬伙同安广镇派出所长宋有文(原安广镇派出所所长),李宝江(安广派出所指导员)等七、八个警察闯进法轮功学员王毅家,将正在他家的韩红霞绑架,又非法抄韩红霞的家,并将她非法关押到白城市看守所,炮制构陷材料,企图对她非法判刑。
被非法关押在白城市看守所期间,韩红霞被迫害得生命垂危,但国保大队原大队长随艳龙,和现任大队长王雷(二零一七年一月开始接随彦龙,任大队长)、牟子敬等漠视生命,仍然关押不放,导致她于二零一七年三月十日被迫害致死。
二零一七年二月七日下午四点多,吉林省大安市法轮功学员李威在大安北火车站安检时,无故被绑架到站前派出所,国保大队长王雷、牟子敬等审讯到凌晨二点多,当晚还被抄家,没抄到任何东西,八日傍晚又被绑架到大安看守所。近日遭构陷案被移交到检察院,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被非法批捕。
李威妻子刚生完小孩,靠李威打工维持生活,小孩还要喂奶粉,现在已经没有生活来源,只好找王雷,但王雷很嚣张,说李威愿意哪告哪告去,去纪检委告我去吧。
二零一七年三月一日,检察院因证据不足,将案件退回给公安局国保大队。不知公安局长钱孔亮、国保大队长王雷、穆子净等又对李巍进行了什么样的构陷,三月二十四日,将构陷李巍的案卷二次送到检察院侦诉科陈亚富手中。陈亚富不作为,急忙草草的把构陷李巍的案卷推到法院。
吉林省大安市法轮功学员李巍的父亲家阳台外贴了一张“惩恶扬善”四个大字。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晚七点左右,公安局国保大队长王雷、穆子净等三个警察(其中一个锦华派出所的警察,没穿警服也不敢报真名,谎称姓蒋),硬给四个字刷掉了。
二零一七年四月,齐明在大安市一中家属楼散发传单被大安市国保大队王雷、窦海洋等绑架,同年八月被大安市法院孙守航等判刑四年半罚两万元。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三日上午,白城市国保警察高德新、郭家胜伙同大安市国保大队长王雷、穆子净、窦海洋和刘玉明,闯进法轮功学员耿继秋的家,无故绑架耿继秋,并非法抄家;同时绑架的还有去她家做客的法轮功学员王雪梅(家被抄、车被扣。)、陈科(家被抄)、马凤仪。
二零一七年十月九日,大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王雷、窦海洋、穆子净、刘玉明及慧阳派出所、白城市经开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郭家胜、高德新等警察拿着钥匙突然开门入室绑架、抢劫,当时把张凤玲的小孙子吓得出现心脏病的症状。绑架了张凤玲、王鸿彦和陈玉梅三人。
王鸿彦高血压仍然被送入镇赉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张凤玲年近七十岁,被非法关押后迫害的生命垂危,只通知家人存钱,却不通知家人病危,张凤玲被带出看守所入院治疗,稍有好转又非法收押在镇赉县看守所继续迫害。
二零一八年二月份,王雪梅和马凤仪被秘密非法开庭,王雪梅被非法判三年缓刑三年,并罚五千元,马凤仪三年缓刑五年,并罚五千元。耿继秋被迫害的得了子宫癌,放出后,王雷等多次企图再次抓捕她判刑,耿继秋被迫流离失所。陈科的家属被敲诈钱财后(数目不详),陈科被放出。
二零一八年五月份,洮南市法院仅提前一两天通知家人参加所谓“庭审”,不允许家人自请律师,本地的也不行,由法院指定的律师做有罪辩护,非法判张凤玲两年缓刑两年,王鸿彦四年重刑,各勒索罚金五千元。
陈玉梅被迫害的生命垂危放回家后,郭家胜、王雷等企图再次抓捕她判刑,陈玉梅被迫流离失所,下落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