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50
编号:
E000097378
中文姓名:
陈为民
姓名拼音:
Chen Weimi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福州市政法委610
工作单位地址:
福州市政法委610
地址:福州市乌山路 96 号,邮:350001
福州市政法委书记、610主任: 林阿善87023001 (办)
福州市610副主任:陈若望83306556(办)
福州市610人员:徐卡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福州市政法委书记。

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九日,左秀云的哥哥左福生早上去上班,突然被福州国保绑架,左秀云依法控告国保警察执法中犯法,同时告诉信仰“真、善、忍”是受宪法保护的,没有罪,要求放人。左秀云把控告信寄给了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六一零”主任、公安局局长、副局长等人,却遭到报复,福州市政法委书记陈为民,两次下令绑架左秀云(均未遂)。左福生也是他下令绑架的,后被非法判刑六年,至今仍被非法关押在福建福清监狱迫害,期间在福清监狱遭到毒打,后又被吊了六个小时,眼睛被打瞎了一只。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下午一点多,左秀云下楼去给母亲买点心,两个警察向把左秀云绑架强行推上车,非法关押在福州市第一看守所。左秀云在看守所开始绝食抗议迫害,福州市政法委直接和建新医院联系,把左秀云送进去,左秀云不配合,建新医院就用手铐、脚镣,把左秀云铐在床上强行挂点滴,后把血管破坏了,就又用插管,两个月后,回到看守所。左秀云继续绝食,两个多月后,福州政法委书记陈为民指使仓山区法院编造和诬陷左福生,重判六年。重判左秀云三年半。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2/26/三次被非法判刑-福建幼儿教师左秀云控告江泽民-343105.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