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24
编号:
E000097409
中文姓名:
吴卫兵
姓名拼音:
Wu Weibi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太湖县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太湖县法院的刑庭副庭长
吴为宾 电话 :0556-4166101 13505565105
近照:
家庭住址:
太湖县检察院:
严国华 公诉科科长 15955627300 0556-4181972
太湖法院:
审判长 吴卫兵 0556-4166101 13505565105
陪审员 卢汪友
陪审员 徐晓东
书记员 孟凡文
安庆中级法院:
审判长 纪泽平
审判员 程鸿
审判员 黄锋0556-5706169 13905562998
书记员 杨娟娟
迫害事实:
太湖县法院法官。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下午三时太湖县法院开庭对彭志江进行非法宣判,法官吴卫兵在判决书中完全采用了公诉人严国华的诬告,而对两位律师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皆不采纳,对彭志江非法判決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3/3/安徽安庆市退休教师二审被冤判三年半-343795.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