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52
编号:
E000097424
中文姓名:
刘杨
姓名拼音:
Liu Ya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渝北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法院已从双凤路搬到渝北区空港大道(空港大道转盘旁,紧邻渝北区广播电视台)。
近照:
家庭住址:
渝北区法院
承办法官刘杨、书记员李谷,电话 023-67177562 。
迫害事实:
渝北区法院承办法官。

2016年5月16日,高云霞被渝北区检察院非法起诉。经办检察员周济、代理检察员隗巍,渝北区法院已非法受理,承办法官刘杨、书记员李谷。

2017年4月10日,渝北区法院对重庆江北区石马河大法弟子王秀英(2016年7月被渝北区龙山派出所警察绑架,迄今非法关押。)非法庭审。9月1日,王秀英被非法判刑一年零九个月(【渝北区法院】审判长:郭旭、审判员:杨亚君、书记员:刘祥俊、代理审判员:刘杨)。王秀英再度提出上诉,要求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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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明白人不做「江泽民血债帮」的共犯结构或次等工具人。
宪法明文保障中国公民信仰自由等各项基本人权;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对于执法犯法者究责是从重论处。现已采「重大决策终身追责制」;错案终身追责,迫害者将被清算。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重庆王秀英遭诬判一年零九个月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9/11/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46452.html#1791102347-24
重庆大法弟子高云霞被非法起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6/17/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30116.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