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9日长春市法轮功学员王永青被绑架,2016年12月,被长春市高新区法院秘密非法开庭宣判,被诬判五年,处罚金四万元。
参与绑架、非法审讯王永青的责任人有:寇松林(长春市公安局国保、记录员)、付兴家(长春市公安局国保、侦查员)、崔杰(长春市高新区公安分局)、王大力、王利东(长春市公安局国保)、王日明(长春市公安局国保)、倪春雨、仇蒙(长春市公安局预审处)、王世峰(长春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