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36
编号:
E000097488
中文姓名:
常美卿
姓名拼音:
Chang Meiqi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西安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院长:高红旗8938901 6924233 13945367223
院长:关俊林: 8938907 8694398 13836317998
毕同旭: 8923550 6251550 13903639550
张亚明: 8938905 6413332 13304837767
荆宇军: 8938903 13329432888
信访办 杨 旭
电 话 6220462
刑庭:常晓辉 8938917 刘明生 刘辉 8938013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书记员。

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日,在江氏犯罪集团牡丹江市610办公室的指挥下,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预谋在牡丹江市看守所小二楼秘密非法对侯希才和戴启鸿(也是牡丹江监狱警察)审判。参加非法审判的法官和检察官有:审判长常晓辉,审判长刘辉,审判员常馨元,书记员常美卿,西安区检察院检察员金永焕,西安法警若干人。在这个强大的暴力机器面前,他们的淫威在这里展现殆尽,为好人伸张正义的法律在这里肆意被践踏和违背,人的辩护权和言论权被任意剥夺和扼杀。非法庭审没有通知任何家属到庭,没有任何律师辩护,也没有通知任何群众参加,一切都在非法和秘密下进行的。在非法审判过程中,不允许我们申辩和辩护,还几次强行将为自己辩护的戴启鸿扭出门外不让参加非法庭审,几次强行打断他的申辩和辩护。侯希才当时在法庭上质问常晓辉法官:”为什么我们家属没来?为什么我们的辩护律师没有到庭?常晓辉法官回答说:”不用通知他们”。

整个非法庭审过程非常简单草率,一看便知对他们二人的非法判决早已事先预谋准备完成,只等这天开庭走一下过场了事。非法庭审后不久,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以(2009)西民初字第239号非法判决使侯希才和戴启鸿分别非法获刑四年和五年。

二零零九年四月被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非法判刑后送到黑龙江省牡丹江监狱集训队继续非法关押迫害。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22/遭四年冤狱折磨-黑龙江一级警司控告江泽民-341190.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