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畅刻意阻挠被非法关押在监狱的北京东城法轮功学员王树祥(男,六十岁,二零一四年十月,王树祥在良乡镇家中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四年。)的申诉案。
二零一七年二月九日,文东海律师、余文生律师,在投诉人的陪同下,去了位于天津茶淀的前进监狱,要求会见王树祥谈申诉事宜。监狱教育处的负责人杨畅说法轮功案件需要找北京监狱管理局反×教处,几经周折,北京监狱管理局反×教处在介绍信上盖了章。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三日,二位律师带着介绍信再次来到天津茶淀前进监狱,还是教育处负责人杨畅接待的,他以各种借口就是不让律师进监狱见王树祥,并说一定要本人亲自授权。杨畅口头告诉律师,王树祥已经写下了不见律师的保证书。
法轮功学员张鸿儒被劫持到前进监狱后,家属在监狱接见日一直未能见到他。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日上午,张鸿儒的律师和家属赶到北京市前进监狱,三层的办公大楼只有一个房间有人,他们让去监区门口联系狱政科的人。到监区门口后,一工作人员告知:律师会见服刑的罪犯需要先到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办理“换信”手续。律师说按照规定是不需要的。工作人员就拿出一份某某法院到清河分局开好的“外调介绍信”,让律师看,并说:分局没多远,你们去办理吧。并问了要会见的人名,在计算机上查询“张鸿儒”,知道是法轮功学员。律师和家属随后赶往不远处的清河分局。
几经找寻进入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的大楼,一工作人员说“都从北京市区过来上班,到十一点才算上班”。好在有值班的人,律师递上会见张鸿儒的手续,该任姓值班人员打电话,不一会来一女士,说:“前几天也有要会见法轮功人员的律师,我们(刑罚执行处)没法管,应该是教育改造处负责答复的。”律师和家属让她们联系还在上班路上的教育改造处的一个叫杨畅的人。该人先是问了律师情况,又打回来几次电话说将我们的律师证、会见介绍信、委托书复制了,并说要拿当事人本人的委托书。律师说:“你们说的本人的委托书根本不可能,我们还没有会见到呢,本来律师会见监狱服刑人员不用到监狱管理局来的,监狱可以和你们请示给我们答复,如果违法不让律师会见,我们将提出控告。全国其它地方监狱会见都可以的,作为北京更应该是守法和执行司法部规章的,而不是要汇报给北京市司法局给律师施加压力。”
在分局的值班室,杨畅还打电话让女值班员问家属,是张鸿儒本人提出的申诉?还是家属提出的?律师和家属都说是家属提出的。他还问是谁提出的?家属说是张鸿儒的母亲。他还问是因为判的时间长短,还是因为性质问题?律师说不应该判的,还是性质上的问题。他们说二十四小时内给答复。三月二十一日上午十一点刚过,律师给杨畅打办公电话,没人接。下午二点多家属打杨畅电话,一位马姓警官说杨畅去北京开会了,让明天早晨八点半之后打,杨畅会在。三月二十二日家属从早八点半到下班时间打杨畅电话,始终没人接。
近三天后,杨畅接了家属的电话,并告诉家属:“律师会见相关服刑人员的审批权,不在分局,不在监狱,而在监狱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