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52
编号:
E000097593
中文姓名:
龚琼
姓名拼音:
Gong Qio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南岳区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湖南衡阳市南岳区公安局员警

二零零零年二月,法轮功学员刘玉英去北京为法轮功和师父说句公道话,头一天去北京,第二天去天安门时被天安门公安分局派出所警察劫持,在天安门前门派出所关押一整天。不但不给水喝,反而打骂不停。到晚上十点多钟才押送去北京东城区看守所进行关押,在那里又是恐吓、又是谩骂,不准炼功、不准学法,关押了三十五天才通知湖南省衡阳驻京办事处,衡阳驻京办事处再通知南岳区,由南岳区国保大队长何铁尧、公安局龚琼等人坐飞机来北京,押回南岳,没有任何法律程序,以“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直接送南岳看守所关押二十三天,这一次罚款六千零二十元。坐飞机等费用也强迫刘玉英支付。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说真话遭迫害 湖南退休教师控告元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3/16/说真话遭迫害-湖南退休教师控告元凶-343781.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