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62
编号:
E000097679
中文姓名:
刘军红
姓名拼音:
Liu Junho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平桥分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平桥分局警务大队人员。

2017年3月21日下午3点,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法院对信阳法轮功学员丁长敏非法开庭。辩护意见中指明,承办丁长敏案的信阳市公安局浉河分局民警王光新,浉河检察院公诉人穆柏川,明知丁长敏在此案发生以前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为了追究丁长敏的刑事责任,谎称丁长敏于2015年9月2日被平桥分局行政处罚,伙同平桥分局警务大队张凤德、刘军红,出具曾拘留丁长敏的假证明,致使丁长敏被枉法追诉,这几人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的规定,涉嫌徇私枉法罪,应当受到刑事追究。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南信阳公检法伪造证据构陷丁长敏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3/30/河南信阳公检法伪造证据构陷丁长敏-344942.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