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日,德惠市法轮功学员张渝被德惠市检察院检察员滕继坤非法公诉,德惠市法院刑事庭庭长王荣富、助理审判员鄢桂秋和助理审判员付加平非法判刑四年,至同年十二月中旬转到吉林省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上午9时左右,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法院对崔涛、王成顺、李瑞凤、杨金玉、杨金凤、郝杰、李绍珍、张凤秋、胡波、马宝妨十名大法弟子非法开庭,此次开庭由法院王丛福(音)任审判长,代理审判员燕桂秋(音)、杨虎城(音),书记员张孝山(音)。检察院孙永超(音)出庭公诉。
开庭过程中公(娄兴岩)、检(孙永超)、法(王丛福)人员沆瀣一气,高压无理,欲用两高的司法解释及刑法三百条加害大法弟子。开庭时间持续到下午,择日再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