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51
编号:
E000097731
中文姓名:
罗文
姓名拼音:
Luo We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茂名市中级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罗文电话0668-2372096、13902511396
迫害事实:
茂名市中级法院法官。

广东省茂名市四位法轮功学员麦治中、柯郑基、谢亦兰、李素明,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被非法判刑七年、六年、五年、三年,并被勒索罚金。麦治中、柯郑基当庭表示不服判决,他们本人已经上诉;谢亦兰不服判决,家属聘请的刘正清律师为她上诉。

柯郑基的家属聘请了江西华罡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赞宁为他做二审的无罪辩护律师。谢亦兰家属聘请了北京市道衡律师事务所律师余文生为她做二审无罪辩护律师。张赞宁律师于十一月三日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会见了柯郑基后,到茂名市中级法院阅卷,但是还要一些内容没有看到。负责柯郑基构陷案的茂名市中级法院的法官罗文不在,书记员梁 (0668-2372197)接待了张赞宁律师。张赞宁律师向茂名市中级法院递交了柯郑基亲笔签字的报告:二审公开开庭审理申请书。

十一月十一日两位律师接到法院罗文的电话和书面通知:二审不开庭,请尽快提交辩护词。两位律师于当天给茂名中级法院回执了《合议庭全体成员回避申请书》。两位律师认为:二审合议庭已经丧失了作为一名法官所应持的中性立场,已经不能正确适用法律和公正审理本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四)项规定,请求二审合议庭成员全体回避,并请二审法院严格遵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尊重被告人的诉求,依法做出开庭审理的决定。

张赞宁律师亲自打电话给茂名中级法院法官罗文,希望他二审公开开庭审理,罗文很强硬地说:二审不开庭。张律师说:根据法律,你有什么权力二审不开庭,双方几乎要吵起来了。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2/24/广东茂名市四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入监狱(图)-339312.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1/11/好人被冤判-广东茂名柯郑基等上诉-337490.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