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62
编号:
E000097785
中文姓名:
关勇
姓名拼音:
Guan Yo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七台河市中级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七台河市中级法院法官

赵春阳还是被桃山法院一审判处三年刑期,并罚金三千。接到判决后,赵春阳不服一审判决,当即决定上诉。

她的二审律师王秋实,多次往返七台河市中级法院,多次和中院法官关勇沟通,赵春阳案件的多处违法,证据不足,希望二审法官依法办案。但是,在二零一七年四月七日,王秋实律师接到中院法官关勇的通知:赵春阳被维持冤判。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七台河市设计师被枉判三年 中级法院维持冤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4/9/七台河市设计师被枉判三年-中级法院维持冤判-345407.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