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97810
中文姓名:
李洪波
姓名拼音:
Li Hongbo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兰西县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电话区号:0455
[起诉科]
科长:史晓东15344557755、13284052222
[公诉科]
科长:李洪波13836461880(黄立成案公诉人),罗贵军15946170888,孙义:15344557877。
[立案科] 负责人:史晓东13284052222、15344557755
近照:
家庭住址:
兰西县检察院:
公诉科科长李洪波13836461880
起诉科科长史晓东13284052222、15344557755
迫害事实:
兰西县检察院。

二零一七年一月五日去长江乡发放真相资料被绑架的八名法轮功学员,其中李艳芳、张丽、张亚杰、刘国凤、张淑萍、刘淑芳、于长文七名法轮功学员现已回家。法轮功学员黄立成还被非法关押在兰西县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日,兰西县检察院起诉科科长史晓东将七法轮功学员的案件转检察院公诉科,公诉科李洪波让七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一日下午二 点到检察院公诉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省兰西县七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起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4/11/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45515.html#174110726-22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