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88
编号:
E000097833
中文姓名:
刘杰
姓名拼音:
Liu Jie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双闸派出所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双闸村双闸开发区东侧
电话:022-88528449
所长:孙学军
副所长:刘杰、吴鹏。
副指导员:崔北建
民警:赵印兴、郭跃华、苑宗磊、张祥利、余强、吴克卫、陶亮、倪玉明、宋宝旭、李新、刘红丹。
[西小站小区警务室]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西小站村村委会
责任民警:吴克卫
民警电话:18698090729
近照:
家庭住址:
办案警察(实为作案警察):
刘杰 15822637533
赵印兴 18872568471
双闸派出所:(参与迫害派出所)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双闸村双闸开发区东侧
电话:022-88528449
所长孙学军
副所长刘杰
副指导员崔北建
副所长吴鹏
警察:赵印兴、郭跃华、苑宗磊、张祥利、余强、吴克卫、陶亮、倪玉明、宋宝旭、李新、刘红丹
迫害事实:
双闸派出所副所长。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四日上午,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区分局双闸派出所副所长刘杰带领近十名警察,预先埋伏在滨海新区大港法轮功学员孙建华女士家楼下,乘孙建华下楼之机对孙建华实施绑架,当即从孙建华随身物品取得住所钥匙,一路人员将孙建华劫持前往拘押场所,另外几名警察桑建卜、赵印兴等违反《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在没有孙建华或者通知孙建华家属、近亲属到场的情况下,对孙建华住所进行了非法抄家。

鉴于刘杰、桑建卜、赵印兴的行为涉嫌触犯《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三百九十七条,构成司法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搜查罪、滥用职权罪,孙建华的律师向天津市津南区检察院邮寄了《关于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区分局双闸派出所副所长刘杰、桑建卜、赵印兴构成非法搜查罪、滥用职权罪的刑事控告书》,控告双闸派出所副所长刘杰、桑建卜、赵印兴等人 的违法行为,请求立案调查。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日左右,孙建华被非法批捕,二零一七年三月末津南检察院又将案卷退回津南公安分局双闸派出所补充侦查,孙建华的家人多次要人无果。与孙建华同时被构陷绑架的另一位法轮功学员赵春艳,也同时被非法批捕。赵春艳的律师给派出所所长刘杰打了电话,提醒他已经向市级检察院递交了变更羁押意见书。刘杰先是搪塞,说案子到了检察院不归他们管,又说赵春艳认罪态度不好,不配合。律师说:法律惩罚的是人的行为,而不是人的态度。在刘杰执意将案卷补充侦查,再次递交津南检察院后,赵春艳的律师向津南区检察院递交了律师意见及取保候审申请书。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日,孙建华的丈夫与女儿请律师到双闸派出所要求放人,负责办案的副所长刘杰告知家属,准备将案卷再次递交津南检察院。律师向他讲法律真相,孙建华的女儿向他诉说母亲是在做好人没有犯法,家中老人需要母亲照顾。刘杰置之不理。四月中旬,刘杰将案卷补充侦查后,再次递交津南检察院。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二日,赵春艳的辩护律师郭海跃及家属到双闸派出所要求放人。副所长刘杰表示取保是检察院的职权,双闸派出所对赵春燕和孙建华案件处理立场是同意给予取保,但是上级不同意。郭律师与家属就赴检察院,但是案件受理部门说退回公安部门。为此,郭律师特意向津南检察院的上级检察机关递交了一份取保候审意见书,希望上级检察机关关注此事。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孙建华的丈夫到双闸派出所找到迫害责任人刘杰,向刘杰索要被非法抄走的坐垫、手机。表示炼法轮功不犯法,诉江大潮就是要追究江泽民团伙滥权违法的责任。家属已委托律师对刘杰提告。刘杰自知理亏仍推责任,借口出差溜走。6月23日,孙建华的丈夫与赵春艳的儿子及赵春艳的弟弟夫妇不约而同的再次去派出所要人。孙建华的丈夫理直气壮的讲法轮功不违法,国家没有哪条法律说炼法轮功违法。

二零一七年六月下旬,明慧网报道,2011年3月1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发布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公布《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该决定第99项、第100项明确废止以下两个1999年发布的文件:
(1)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
(2)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
这两个非法文件被废除,说明即使根据中共自己的规定,公民拥有、阅读和传播法轮功书籍也是合法的。任何以公民拥有、阅读和传播法轮功书籍为借口进行迫害的都是非法的,最终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二零一七年六月廿七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又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自二零一七年六月廿七日起施行。

这两条消息说明,中共现任当权者在不断地向人们释放在中国修炼法轮功合理合法的信号,和对继续追随江氏集团迫害大法弟子的基层警察的警告。象刘杰这样的公检法人员,该如何选择?机会已经不多了!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8/2/4/天津公检法司公然破坏法律实施-360426.html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7/3/天津警察陷害孙建华、赵春艳-350546.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5/20/孙建华遭绑架抄家-律师控告天津警察-348467.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4/13/天津孙建华在家门口被绑架-警察执法犯法-345569.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