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二年三月,江油市城北派出所警察谢勇,和一名自称是检察院的,宣布判汪中仕劳教两年零六个月,他拒绝签字。
绵阳新华劳教所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汪中仕所在的六大队二中队中队长董兵、副中队长付卫东、狱警杨高扬。这些警察指使在押劳教人员24小时对他「包夹」,不准说话、不准睡觉、不准上厕所;不准有纸笔,卫生纸也收光。逼迫写不炼功的保证书,威逼他们诽谤大法,强迫「转化」,强迫穿囚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