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四年,大兴安岭加格达奇法轮功学员朱桂云回家乡经营妇科诊所不到两个月,曙光派出所警察孙立军找上门骚扰朱桂云不让她开业,除非写不修炼法轮功保证。当时朱桂云指出他们是执法犯法。孙立军就施压房东(科研所上班的许辉和王凤英)不租房给朱桂云,房东只得把房钱退回给朱桂云。孙立军又找来一个药站的王福和,把朱桂云的药柜搬回家,药品都当废品处理,诊所被迫关门。迄今十五年,朱桂云手持营业执照却被迫歇业。按照国家规定,以医疗机构一年营业最低十二万五千元来推算,加格达奇公安局、曙光派出所的警察对朱桂云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是一百多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