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09810
中文姓名:
刘春军
姓名拼音:
Liu Chunju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东小庄乡派出所
工作单位地址:
办公室电话:区号:0313 6712110
所长 郑玉峰 手机号码:15030371303
警察: 张桂春 手机号码:13403336149
陈汉峰、张文杰(女)秦晓剑、王利兵、张洪权 谢立新
教导员:谷玉军

所长 郑玉峰 手机 13932349419 宅电 6532266
办公室 0313-6712110 宅电 6532266

近照:
家庭住址:
参与迫害人:县610 董飞
县看守所所长 李慧文
东小庄乡派出所所长 刘舂军

迫害事实:
2005年6月14日,李玉林遭学生举报,被东小庄乡派出所所长刘春军等人绑架,四五个恶警对她又踢又打。恶警用力揪住她的头发,连踢带打,还恶言侮辱大法与法轮功创始人。

恶警为了不让李玉林说话,就拿脏布堵她的嘴,还用拳头猛打她的嘴。恶警在小姚庄村书记单正军的带领下,非法闯入该大法弟子家中,非法抄走法轮大法创始人的法像、大法书籍、录像带、录音机。刚到看守所,恶警们就对她人格侮辱,强行扒光她的衣服野蛮搜身。两天时间把李玉林折磨的多次休克,恶警们就强制给她注射不明药物(所长李慧文用力按住李玉林的头,几个恶警连打带按,把她的胳膊打得青一块、紫一块的)。

6月16日晚,李玉林的身体再次出现昏迷,恶警们怕承担责任,于6月17日向李玉林的家人敲诈1100元钱,才放她回去。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涿鹿县李玉林被610、派出所恶警迫害的事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25/10481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