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二年一月,大安市法轮功学员纪辉等五人因去农村散发法轮功真相传单,被大安市原国保大队长隋彦龙、陈亚民、检察院陈亚富和法官孙守航等在大安市原政法委、六一零恶头目王德新、刘永波指挥下重判四至四年半不等重刑,纪辉新车被非法扣押不归还,上高中的孩子只能靠亲戚供养上高中大学,媳妇因此积郁成疾手术,被迫与他离婚,纪辉在吉林市监狱被非法关押期间被精神肉体折磨至皮包骨逼迫其放弃信仰,纪辉并没有妥协,非法判四年刑未减一天。
二零一七年二月七日下午,李巍在大安北车站无故被站前派出所绑架,后被国保大队长王雷、牟子净等非法抄家,无任何理由遭构陷到大安市检察院,二月二十二日被非法批捕。
二零一七年三月一日,检察院因证据不足,将案件退回给公安局国保大队。不知公安局长钱孔亮、国保大队长王雷、穆子净等又对李巍进行了什么样的构陷,三月二十四日,将构陷李巍的案卷二次送到检察院侦诉科陈亚富手中。陈亚富不作为,急忙草草的把构陷李巍的案卷推到法院。
五月四日,构陷李巍的案件在大安市法院开庭。李巍被庭审时在法庭上戴着手铐脚镣,从上午九点至十点,下午二点半至五点多一直被强制戴着刑具。
在警察审讯录像里,警察说:“小偷和其他犯罪给五十元或一百元就能放,法轮功的事我就说了算……”
检察院起诉科长陈亚富,在法庭上拿不出任何证据,只拿出一部手机,说里面有二百三十二条微信信息,发了二百一十三条,来构陷李巍。陈亚富作为公诉人,不做深入调查,原封不动的拿公安局国保大队捏造的所谓“证据”要求法庭冤判李巍三年刑,李巍当庭否认。最后法庭宣布休庭,合议庭再议。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一日,在杨秀云、李杨波家中非法开庭,公诉人是大安市检察院陈亚富,审判长是大安市法院孙守航,审判员是大安市法院夏艳娣、齐志强,书记员是大安市法院刘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