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13
编号:
E000098116
中文姓名:
田银娇
姓名拼音:
Tian Yinjiao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保定市中级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保定市天鹅中路1号,邮编 071051,区号0312
办公室3103019、3103000 (值班) 3103021(传真)
梁红继 中院院长 3103199、15931266688、3139688(办)
高素英 主管刑事副院长 3193588 13931692168
徐占军 纪检组长3103361、7225938(办)13931258568
殷文胜 政治部主任3103339、13731689555 、18603127119
办公室主任 金主任,电话:0312-7221253、3103101、3103107、3103108
院长:梁红骥
主审法官:刑事庭庭长田银娇
崔曙光:15832209966、13032081502
李毅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3103355(办)、13903226100
苑三国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3193588(办)、13931355598
刘文钧 副院长3103398、15903121626
靳小光 副院长3193266、13932253339
刘玉婷 副院长3103186、13001870066
孟学会 办公室主任3103369、13315213618
政治部3103125、人事处3103118
政治处7239303
法官处3103120、教育培训处310312
刑庭 0312-7224096
法官:崔曙光15832209966、13032081502办0312-3103101
刑一庭3103091、
刑二庭3103116
民一庭3103055、7239025
民二庭3103071、7223575
法警支队3103014
行政庭 0312-7223317
执行一庭 0312-7220167
执行二庭 0312-7222230
执行二庭 0312-7224130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保定中级法院法官。

河北易县法轮功学员吴桂敏现(二零一七年五月)已被非法关押18个月,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易县法院刑事一庭法官何晓娟通知律师、家属,吴桂敏被非法判刑三年。家属聘请了律师参与二审辩护,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保定中级法院刑事庭开始非法立案,二月二十六日吴桂敏受到非法提审,三月二十四日又有北京律师到保定中级法院刑事庭,找到法官田银娇,要求开庭公开审理。但保定市中院依然知法犯法,不调查,不开庭审理,继续和其它部门勾结起来,非法维持原判。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律师接到裁定书,维持原判。审判长崔曙光、审判员田银娇、代理审判员王兴雷、书记员王馨堃。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定市中院对易县吴桂敏维持非法原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5/8/二零一七年五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47264.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