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被非法关押在河北保定看守所的涞源县法轮功学员张小芬被非法开庭。公诉人郭慧平以刑法三百条对张小芬非法指控,辩护律师李静林与辩护律师赵庆依法为张小芬作了有理有力的无罪辩护,对检方蓄意错用刑法三百条起诉张小芬的作法和强加的罪名依法进行了驳斥。有法轮功学员给走出法庭的公诉人郭慧平讲真相,希望她能善待无任何过错的法轮功学员,郭慧平表示她说了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