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五月十日下午三点,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法院第二次非法对七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强孟生开庭,法院在渭滨区政法委及610的指使下才允许强孟生的直系亲属——姐姐、姐夫、哥哥进入法庭旁听,强孟生的妹妹和前去参加旁听的法轮功学员被拒之门外。
非法庭审开始时,公诉人杨萍气势汹汹的要法官给强孟生判三至五年刑期,公诉人的非法要求令作无罪辩护的正义律师十分气愤。强孟生对法官王超的提问只有一个回答:“信仰合法,迫害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