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405
编号:
E000098204
中文姓名:
刘利国
姓名拼音:
Liu Liguo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集安市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集安市法院法官

二零一七年五月六日,胡大桅家属去了集安市法院,找到案件责任人刘利国,因有其他案件要马上开庭,没有接待家属,在门卫处电话沟通,家属表达了意见,告知现在最高检察院举报中心已公开可以举报正国级官员。起诉泽民不是违法的,家属对国保和检察院违法抓捕和不作为行为要提起控告,如果法院继续执行违法命令,非法审判家属也要控告。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长春法轮功学员胡大桅律师来到集安看守所会见。紧接着又去了集安市法院,见到了法官刘利国,法官改变了从前冷酷的态度,和律师做了沟通,说是开庭通知律师。案件到法院是4月14日快一个月了。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吉林省长春法轮功学员胡大桅遭迫害近况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5/14/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48007.html#175141152-31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