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98392
中文姓名:
韩锋
姓名拼音:
han fe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杏花岭区610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太原市杏花岭区610人员

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五日是法轮功学员李润芳被冤判6年回家的日子,回来之后,杏花岭区610人员韩锋伙同居委会社区人员韩梅等,以李润芳在监狱不“转化”为由,逼迫李润芳写“保证书”,否则不给办理身份证。韩梅和涧河派出所片警李晓中多次去李润芳家,以过来看看为由进行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5/5/二零一七年五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46680.html#175501538-50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