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法轮功学员付胜强,二零一六年十月六日,下午在公路边电线杆上喷真相标语时,被恶警绑架到看守所,非法扣押付胜强的面包车,抢走真相资料若干。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被黄陂区检察院非法起诉。
以下是迫害付胜强的司法系统工作人员名单:
武汉市黄陂区检察院:检察员 胡世文
武汉市黄陂区法院刑事庭: 王治武 027-61001642(负责付胜强“案件”的庭长)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武汉市黄陂区法院非法开庭,在法庭上,付胜强坚称信仰无罪,修炼法轮功无罪;正义律师为付胜强做了合情合理的无罪辩护,律师认为本案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信仰合法,要求将法轮功学员付胜强当庭释放。但是黄陂区法院仍然将付胜强非法判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接到判决书后,付胜强认为黄陂区法院是枉法判决,于是向武汉市中级法院上诉,要求无罪释放。同时控告枉判付胜强的黄陂区法院审判长王治武、陪审员刘火苟、陪审员许庆发三人的违法行为。
二零一七年八月下旬,检察院胡世文将武汉市黄陂区残疾妇女祝亚的构陷案卷非法起诉到黄陂区法院,刑事庭庭长王治武承审本案。祝亚的亲戚和女儿到法院要求见王治武,王治武避不见面,让办事员叫祝亚的女儿在检察院的起诉书上签字。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三日,祝亚被非法关押在东西湖额头湾第一看守所,至今已十三个多月。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法院图谋于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五日(星期五)对法轮功学员祝亚进行非法庭审(主审法官:王治武,公诉人:胡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