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法院原计划二零一七年六月二日对李源勇非法开庭,由于法院开庭前一直阻挠律师阅卷,致使开庭时候在律师的要求下才允许阅卷,法院在场人员包括法官史修金对律师态度蛮横无理,俩位律师据理力争后法官宣布休庭,定于六月十四日律师在看守所与李源永见面。再次开庭的日期尚未确定。
天津市法轮功学员柴宝华在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一日上午第1次非法庭审时俩位律师依照宪法为柴宝华做了无罪辩护,可主审法官史修金本并没有依法释放当事人,还想要继续参与迫害。
天津市北辰区法轮功学员李源勇于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星期四)下午两点三十分在北辰法院被第二次非法开庭。直接参与迫害的恶人:法官史修金 、法院公诉人李晓鹏 、北辰分局李德贵、王存勇、 双街派出所刘健、 北辰司法局610主任-朱明。
二零一八年九月末,法輪功學員金芝被天津北辰区法院冤判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