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48
编号:
E000098587
中文姓名:
孙良挺
姓名拼音:
Sun Liangti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三门县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浙江台州三门县法院法官。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八日,在叶锦越被非法关押十四个月之后,三门县法院开庭审理。当日律师到达法庭后,三门县法院对律师设置了特别的“安检”流程:进门设置了第一道安检,不允许带水杯和矿泉水进法庭,不允许带电子设备进法庭;上楼设置了第二道安检,人工打开律师背包进行翻查,并不允许带笔和纸。面对此羞辱性检查,律师提出抗议并指责。承办法官孙良挺大言不惭的说: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还说:如果需要,三次四次安检都是可以的。

当日上午,为了能够正常辩护,两位律师被迫接受安检。开庭中,法官不断阻止当事人发言。休庭后两个小时再次开庭,律师坚决拒绝违法安检,面对庭审中法院违法造成的无辩护人的尬尴局面,法官孙良挺企图通过当事人施压让律师妥协。两位律师表示当事人有权拒绝非法庭审,之后律师又回到门口,等待法院纠正违法行为后再参加庭审。直到下午四时,法庭无法继续,草草休庭,宣布择日再开庭。

对此,王磊律师表示,将对三门县法院的非法行为提出控告。王磊律师将当日在三门县的遭遇发布微博,受到律师同行的关注,纷纷留言:“怎能如此肆意妄为?”“好一个依法治律师”“见惯了这样的场景,从内心里厌恶、鄙视这些故作威严的面孔,我经常这样问他们:你们为什么对律师满怀敌意?你们内心的仇视是哪里来的?没有回答,只有麻木。”

据悉,三门县法院第一次审理法轮功学员案件,中共台州当局别有用心之人欲将叶锦越一案当作“台州第一大案”处理。当天,三门县法院停止了其它准备开庭的案件,全院进行了戒严,门口布置了多名特警和多辆警车,便衣密布,并安排了三门县各镇的工作人员约六十名来占座旁听,只允许五名家属进入。之后在法庭外面抓捕了七名赶来旁听叶锦越一案的百姓。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日,律师在要求会见叶锦越时,遭到拒绝,当局的借口是:法院明确过不准律师会见。律师当场提出抗议:法院无权干涉律师会见的权力。

之后,律师到三门县检察院控申科反应会见受阻一事,办案员了解情况后反馈:因为律师在开庭时抵制安检,现在被撤销了代理权。律师指出:律师是家属委托的,只有家属有权撤销委托。

面对此质询,办案员表示只能与法院进行协调。后律师于八月二日、三日连续两日遭到法院几番推诿,两日内均未见到叶案的主审法官孙良挺。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8/6/浙江三门县法院无理取消律师辩护权-352154.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5/20/贤妻良母被庭审-浙江三门县法院阻律师辩护-348460.html
迫害证据证词: